建议反馈 ×

【行业动态】南京大学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   阅读数:

日前,南京大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系统模块上线运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保证南京大学的政府采购意向信息按时准确公开。

据了解,今年3月初,财政部下发了该《通知》,要求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2020年分别在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对20207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作为中央预算单位,南京大学是《通知》中的首批试点单位。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完备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政府采购有效竞争、减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任戴咏梅表示,为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这项工作,南京大学高度重视,《通知》下发时,虽然受疫情影响学校还未正式上班,但是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召开了两次专题研讨会,研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宜。为了保证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重点从两个方面入手推进此项工作。即:

一是及时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模块的系统开发。经过前期调研、需求对接和开发测试,目前系统已经上线试运行。该模块内嵌在学校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与立项申请模块实现了对接,目前已公布了多批今年6月以后拟采购的项目。该系统模块还计划与学校的预算系统进行对接,以进一步推进采购全过程电子化。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学校招标办公室将《通知》要求中的核心和相关内容摘取出来在办公室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面向各单位进行信息推送,让大家提前了解和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意向模块试运行前制作了详细的操作手册,便于采购人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和各单位点对点进行联系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服务,避免因未及时公开采购意向而影响后续工作。

据悉,根据南京大学的要求,从2020年71日起,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合同预估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需至少提前30日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政府采购意向在财政部规定的媒体和学校招标办公室网站上同步公开。经过前期的宣传和准备,南京大学的学校采购人目前对这一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通过采购信息公开系统完成申报并与立项模块对接,既能方便采购人,也有利于提高采购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通过信息系统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让南京大学走在了国内高校的前列。

作者:袁瑞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微信服务号

Copyright © 2013-2018 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证041626号 | 京ICP备09083730号-8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