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连发两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阅读数:分享到:

企业减负再迎利好,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4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意味着,今年2000亿元降费的“头炮”已经打响。此次政府性基金降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在扩大免征范围的同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两项取消一项调整,降费预计超400亿元。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95.52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9.17亿元。2016年相关数据尚未公布。据财税专家估算,这两项基金取消后,降费减负的力度应该超过400亿元。

       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2016年,国家进一步清理收费基金,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整合归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加大了降费力度。此次,在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同时,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另外,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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