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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合辑】2019年5月份第五周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5月27日——5月31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阅读数:

(八百六十三号~八百六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八百六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核心业务系统升级保障项目UPS及机柜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TC180NB0R)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182901

被投诉人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招标文件相关技术需求设置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就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设置不合理的问题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八百六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八批)项目(B包)(以下称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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