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台用户:
您好!
自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试运行以来,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取得了用户单位的一致好评。为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采购交易服务环境,保证全面专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平台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一定比例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详情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19年3月10日00:00起
二、收费对象
凡是2019年3月10日00:00以后在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缴纳。3月10日之前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供应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三、收费标准
1、50万(不含)限额以下收费标准:
以单个项目的中标(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收取(1.2%),服务费计算不足2400元的,按2400元标准计取。
2、50万(含)限额以上收费标准(暂行):
限额以上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单个项目服务费按定额6000元计取。
四、收费办法
1、交纳方式:银行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2、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五台山支行
帐 号:125909120510602
五:注意事项
1、转账时务必核对转账信息以免造成退汇、错汇,延误对您的服务。
2、供应商需按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其中,普通发票须提供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专用发票须提供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3、标准和条款可能产生修改或被明确的法律法规取代。后续收费情况变化,请您实时关注“解放号云集”微信公众号及“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4、“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收费项目严格遵守合理合法合格的原则执行,相关解释权归属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如果您对以上任何内容有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5-5282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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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号